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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离退休
教职工异地就医医药费报销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各单位:
现将《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离退休教职工异地就医医药费报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校医院反映。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7年3月6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离退休教职工
异地就医医药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充分保障学校离、退休教职工能享受基本医疗,参照广东省、广州市医保局离退休职工异地就医相关文件,经学校公费医疗领导小组讨论并呈学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与子女居住在外地半年或以上的离、退休职工,参照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可选定其居住地县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两家(二级、三级各一家),在选定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第三条 办理异地就医报销手续:由本人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离退休教工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注明选定医院,交离退处确认,转校医院备案后生效,作为异地就医医药费报销依据。
第四条 申请人异地居住期间中途返回广州居住,在学校定点医院就医的医药费按非定点医院标准报销。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离退休教工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登记表
附件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离退休教工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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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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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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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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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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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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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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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 医疗机 |
二级医院名称 二 |
三级医院名称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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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居住 时间 |
1,居住半年以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长期居住 □ |
申请理由 |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
离退处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校医院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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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选医疗机构必须为县级以上(二级、三级)的公立医院。
2此表1式2份,离退处、校医院各1份。
3.离退处咨询电话:020-89003113;校医院咨询电话:020-89003230。